检测能力 | 针焰试验,评估电子设备部件着火危险性

消费者对电子电器产品在使用中是否安全越来越关注,一旦产品采用了质量不过关的材料,容易发生故障而出现安全隐患。设备的材料由于电作用需要经受过热应力,一旦材料发生劣化,设备的安全性能会受到影响。

 

 

针焰试验是用于评估电子设备部件着火危险性的阻燃性试验,是利用模拟实际的方法检验电子产品及材料的着火危险性,能检测和描述产品、材料对热和火焰的反应特性,试验结果可作为着火风险评估的要素。

 

针焰试验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电子设备中,评估其安全性需要进行针焰试验。

 

 

试验目的

针焰试验是用于确定在规定的条件下试验火焰不会使部件起燃,或试验火焰引燃了可燃部件,但是部件的燃烧持续时间或燃烧长度是有限的,并且火焰或从试验样品上落下的燃烧或灼热颗粒不会使燃烧蔓延。

 

 

试验原理

用规定尺寸(Φ0.9mm ) 的针状燃烧器,通过特定燃气 ( 丁烷 ) ,以 45°角定时定向施燃试品,视试品是否引燃及持燃时间和燃烧长度来评定设备内部因故障条件造成的小火焰的着火危险性。

 

 

测试步骤

1. 将试验火焰施加到试验样品最易受到火焰影响的表面部位,此火焰由正常使用、故障条件而产生。

2.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应按有关规范中的规定。

3. 试验火焰被定位在火焰尖端与试验样品表面接触的位置。达到规定时间之后将试验火焰移开。

4. 如果在火焰施加期间试验样品滴下熔化或有焰的材料,燃烧器可与垂线倾斜45。以防止材料落入燃烧管,燃烧器顶端中心与试验样品剩余部分之间保持8 mm ± l mm 的空间,忽略熔化的材料丝。

5. 当有关规范要求在同一试验样品上进行多于一个点的试验时,应注意确保前面试验造成的劣化不会影响要进行的试验的结果。

 

判定标准

针焰试验是根据产品标准要求评定,如果产品标准没有要求,满足以下要求之一为合格:

1)试验样品不产生火焰和灼热现象,包装娟纸不起燃或白松木板不炭化。 

2)在移去针焰后,试验样品、周围零件和铺底层的火焰或灼热持续时间小于30s,试验样品周围的零件、铺底层不再继续燃烧,包装娟纸既不起燃,白松木板也不炭化。

 

 

适用范围

适用于照明、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辅件等电工电子设备及其部件、组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设备名称:针焰试验仪

 

试验项目:针焰试验

 

能力范围:

火焰施加时间:可调(0~99小时)

持焰时间:0~99小时,自动记录,随意暂停

火焰高度:12 ± 1mm 可调

气源种类:丙烷或丁烷

施焰角度:0°、45°可调

 

试验标准:GB/T 5169.5-2020、IEC 60695-11-5:2016、GB 4706.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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