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等。

 

 

 

农村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数据显示,自2020年7月起,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多部门连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经过近3年努力,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0%、169%、87%。

 

销量的快速增长反映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市场大有可为,既开拓出新的产业发展空间,也满足了农村消费新需求,预计到2030年,中国农村地区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近160辆,总保有量超7000万辆,市场规模或达5000亿元。

 

 

释放农村市场消费潜力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也越来越得到消费者认可。但在农村地区推广新能源汽车,还有不少堵点。比如,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安装共享难、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的释放。

 

基于此,此次《意见》将“充电桩先行”列为重要指引,从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制定了政策细则,以指导地方政府出台更为详细、符合实地情况的发展规划,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使用和普及。

 

 

满足农村市场消费需求

 

虽然新能源汽车下乡还有很多难题亟待解决,但汽车下乡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农村需求,助推乡村振兴。

 

当前,我国农村还普遍存在着多种机动交通工具并行的状况,包括“农用汽车”“低速电动车”以及柴油车、汽油车等。

 

农村市场是我国汽车市场未来发展的增量所在,汽车企业需要根据农村消费者的使用需求研发相适应的车型,兼顾代步和农用、拉货等特殊需求,可以在微面、皮卡、微卡、轻卡等产品上重点发力。

 

新能源汽车下乡成功的关键是要改善消费环境,尤其是要加强充电桩建设和农村销售服务及维修体系建设等,让乡村新能源汽车用户实现“买车容易,用车方便,修车省心”。

 

 

加快促进适宜发展新能源汽车地区的农村居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不仅有利于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成为国家促消费、扩内需的重要抓手,对加速农村交通运输领域排放治理、助力如期实现“双碳”目标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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